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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公证计量行(站)计量认证

  一、办理条件:

  1. 具有法人资格或独立建制;
  2. 具有满足计量认证要求的组织机构,人员,场地和开展公正计量所需的仪器设备;
  3. 计量器具应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,操作人员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;
  4.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。

  二、工作流程:

 

办理期限:60个工作日内,如有整改,时间顺延 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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