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需提供资料:
1. 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; 2. 进口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; 3. 计量器具技术说明书(含中文说明书); 4. 使用说明书; 5. 列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 审查目录》的计量器具还需递交《中华人民共 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》的复印件或 者证明; 6. 报告单位或其相应入关证明; 7. 售后技术服务的承诺。
二、工作流程:
办理期限:16个工作日。
版权所有: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信息中心建设运行 地址: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楼8层省质监局 邮编:7100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