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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举报

  一、办理条件:

  1. 产(商)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;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;伪造产品的产地,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、厂址;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证明;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。
  2. 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。
  3. 举报产(商)品有实物依据。
  4. 提供举报产(商)品的具体存放地点。
  5. 方便时、尽量提供举报人的姓名和联系方法。

  二、工作流程:

办理期限:尽快办理,按接受案件的复杂程度决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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