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条件:
1. 能够提供公正准确的检验数据; 2. 有一支较强的专业检验队伍; 3. 有必须的检验仪器、设备和环境条件; 4. 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。 5. 所在单位领导重视、有承担监督检验任务的积极性 (企业、商业部门的检验机构暂不受理建站申请)。
二、工作流程: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:8:30 - 17:00 办理地点:新城政府大楼八层 电话:7292237 72922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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